如何更好地保護歷史文化資源,使之成為城市最靚麗的文化名片?近日,遼寧省沈陽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推出《沈陽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擬為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劃定紅線。
嚴控歷史文化街區廣告設置
征求意見稿提出,在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范圍內進行建設活動時,不得擅自改變歷史文化街區格局和建筑原有的立面、色彩;除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外,不得新建、擴建與保護規劃不符的建設項目;對現有建筑進行改建時,應當保持或者恢復歷史文化風貌等。嚴格控制在歷史文化街區內設置戶外廣告、招牌、泛光照明、空調外機、雨篷等外部設施?,F有的戶外設施不符合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要求的,市城管部門應當逐步拆除。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歷史文化街區內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燃放煙花爆竹。
禁止擅改歷史建筑外墻材料和色彩
征求意見稿明確,在歷史建筑的保護范圍內,不得新建、擴建建筑,確需建造歷史建筑附屬設施的,應當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批。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批時應征求市文物主管部門意見。同時禁止下列危害和影響歷史建筑風貌和安全的行為:擅自涂改、遷移、拆除依法確定的歷史建筑、歷史建筑以外具有保護價值的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歷史建筑承重結構,危害建筑安全;擅自拆改圍墻,改變建筑外墻材料和色彩,在建筑外墻上增設、拆改門窗,改變建筑造型和風格;違法搭建建(構)筑物;在歷史建筑上刻劃、涂污;在歷史建筑內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和腐蝕性等危險物品。
破壞歷史建筑最高罰10萬元
征求意見稿提出,未經批準擅自在歷史文化街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擅自對歷史建筑進行維護和修繕的;擅自遷移、拆除歷史建筑的;擅自設置、移動、涂改或者損毀各類保護標志和紀念標志的,按照《沈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限期恢復、改正、補救、處罰?!渡蜿枤v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規定,擅自在歷史文化街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各類違反保護規劃要求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造成歷史文化街區的傳統風貌或者地方民族特色破壞的,對單位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未經批準維護和修繕歷史建筑,造成歷史風貌破壞的,對單位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為歷史文化資源認定制訂標準
征求意見稿提出,具有一定歷史意義和保護價值,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也未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建成50年以上,且具有在建筑風格、工程技術、結構形式、建筑材料或施工工藝等方面具有藝術特色和科學研究價值等特征的建筑物、構筑物,可以確定為歷史建筑。建成不滿50年,具有特殊歷史、科學、藝術價值或具有非常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和時代標志性的建筑物、構筑物,也可以作為歷史建筑。
近幾年,沈陽陸續公布了三批歷史建筑名錄,共109處,包括中山路上的多處建筑、江浙會館舊址、奉天皇姑屯醫院舊址、沈陽二戰盟軍戰俘營醫院舊址、魯迅美術學院教學樓等。徐
(來源: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