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人社局《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做好哈爾濱市2017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哈人社發〔2017〕224號)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我市2017年度建設工程職稱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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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實施
2017年建設工程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工作,在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監督指導下,由市建設工程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
二、申報條件及方式
申報晉升建設工程專業中級職稱人員必須符合《黑龍江省工程系列建設工程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標準》規定的資格條件。
按照市人社部門有關要求,制定嚴格評審程序,確定相應的通過比率,根據學歷資歷、工作經歷和能力、工作業績和學術成果等評審要素,按照評審標準,分專業評審組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由評審委員會對專業評審組的評審結果進行綜合評議,集體討論表決,確定任職資格。
三、材料申報程序
從今年開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由申報人員按要求在網絡平臺填報、自行下載打印。要求A4紙正反面打印,申報人員需認真閱讀“填表說明”嚴格按要求填報、打印。
申報流程:申報人員在《黑龍江省事業單位管理平臺》個人用戶版平臺(:8888/pwh/cj.jsp)錄入個人信息提交給基層單位和主管部門,打印申報材料目錄,按評審標準及目錄內容準備相應材料,待主管部門確認提交信息后填寫個人信息確認單,經單位蓋章、本人簽字后一并上報評委會。基層單位、主管部門通過各自部門平臺對申報人員上報的評審信息進行審核確認,并將申報信息提交給市建設工程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由主管部門在規定時間內統一將申報材料報送建設工程專業中級評委會。
材料報送時間:2018年1月8日至1月12日上午9:30分——12:00時,下午13:30分——16:00時,逾期不予受理。黑龍江省事業單位管理平臺將在接收材料前7天開通。
材料報送地點:道里區經緯十一道街副8號。
四、申報人員需提交的材料
(一)《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2份,主表粘貼事業單位初級職稱工資兌現登記表,企業單位需提供勞動合同;
(二)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三)同級改職人員需提供《同級改職人員審查表》,并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的右上方注明“改職”字樣;
(四)學歷破格人員需提供《學歷破格人員審查表》;
(五)流動人員需提供《流動人員審查表》等相關材料;
(六)任現職以來發表的論文、論著、教材及取得的成果等;需提供表明本人有關貢獻、成果或業績方面的材料和有效證明;
(七)初級職稱任職資格人員需提供初級任職資格證書或初級職稱評審表;
(八) 申報人員需提供個人簽字,工作單位蓋章確認的《個人信息確認表》;
(九)后取得學歷且所學專業與申報專業不一致人員,按照黑人社函[2015]105號文件執行;
(十)考試取得初級職稱任職資格人員需提供初級任職資格證書和《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
(十一)調入人員,2015年前調入人員且已經在哈爾濱市辦理換證手續,需提供哈爾濱市職改辦頒發的任職資格證書;2015年后調入的人員,需填寫《調入人員審核表》一份,并提供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十二)每人報送1個檔案袋。檔案袋封面粘貼《申報目錄表》,檔案袋中除評審表、論文材料外,其余各類證書(只要紙質證書不要封皮)、獎勵及審查表格等申報材料統一用訂書器在左上角裝訂,不可散裝。檔案袋周邊用透明膠帶粘貼牢固,防止袋中材料漏出,因檔案袋破損導致材料丟失由申報人員自行負責。
其他職稱確認要求按照市人社局《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做好哈爾濱市2017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哈人社發〔2017〕224號)和相關文件政策執行。
五、有關要求
(一)申報人員要按要求由本人認真填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字跡清晰,不得漏項涂改。其中現從事專業按省人社廳頒發的《黑龍江省工程系列建設工程專業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標準》第二條專業劃分的有關專業名稱填報。
(二)為落實申報材料審查責任制,確保參評人員工作業績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請參評人員自愿提供由用人單位出具的業績證明材料作為評分的參考依據。業績證明材料需詳細說明本人在每個項目中完成的具體工作內容、為整個項目實施起到的作用。如參評人員曾在多家單位工作需由各用人單位分別出具相應業績證明材料。
(三)建設工程中級職稱評審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做好宣傳工作,將有關要求及時傳達到基層,以便專業技術人員做好相應準備。
(四)按照省市職改工作要求,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增強對職稱評審推薦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完善推薦辦法,嚴格推薦程序,加大對申報材料的審查力度,嚴厲打擊各種弄虛作假行為,確保申報質量。
(五)各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職盡責,提高審查質量,加大對申報材料的審查力度,確保申報材料真實、完整、有效。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上級文件精神和有關規定辦理。
特此通知。
哈爾濱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