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切實做好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和建筑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對受理但尚未解決的政府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以及建筑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統計,建立臺賬。對短期內難以落實資金的,要動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幫助解決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
對欠薪問題分類施策加快處理
通知要求,本月底前,各市對受理但尚未解決的政府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以及建筑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梳理統計分析,建立臺賬,做到底數清楚。各市要加強欠薪案件信息化管理,在“河北省欠薪案件和隱患項目管理信息系統”錄入建筑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8日,各市按照屬地管理、包干負責的原則,依照工作職責,壓實工作責任,逐一梳理,對能否全部解決、能否部分解決、一時無法解決、不應該解決等情況,拉出清單,分類施策,加快處理。
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27日,在攻堅協調的基礎上,各市對特別難于處理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化解方案,重點發力,力爭化解,并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
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
通知強調,各市要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的,要積極協助發展改革、財政部門做好處置工作。對建筑領域農民工上訪討薪問題做到首問負責不推諉,協助處理不懈怠,加大對受理案件的調處力度,妥善處置。對短期內難以落實資金的,要動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幫助解決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
各市要加強值班工作,堅持24小時專人值班,堅決防止空崗、漏崗現象,確保聯絡暢通,隨時處置各類緊急突發問題。
各市要把握好新建項目的開工關,項目資金不到位或不落實的,不得批準招投標和施工許可手續。嚴禁政府工程要求施工單位墊資施工。國有投資項目的建設單位不得將未完成審計和財政評審作為延期工程結算、不按合同結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嚴格落實建筑勞務實名制、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等制度,堅決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來源:燕趙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