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根據近日出臺的《關于哈爾濱市建筑行業推行農民工工資“周薪制”的指導意見》,哈市建筑行業將推行農民工工資“周薪制”。對不履行“周薪制”建筑企業,應補繳減免部分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在承攬新工程時按上限收繳農民工工資保障金。
委托銀行發放農民工工資
農民工工資“周薪制”是指由建筑企業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農民工工資按周發放薪酬的一種方式,應當遵循“企業自主、農民工參與、政策激勵、行業監督”原則。建筑企業推行“周薪制”遵循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施工現場設置勞資專管員,在銀行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委托銀行發放農民工工資等環節。凡推行農民工工資“周薪制”的建筑企業,需簽訂《推行農民工工資“周薪制”承諾書》,在新工程辦理施工許可證時,將應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的三分之一存入保障金專用賬戶,其余三分之二存入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未欠薪企業享評先評優優先權
按照《意見》,建筑企業推行“周薪制”,并在施工過程中履行《推行農民工工資“周薪制”承諾書》相關要求,經監管部門認定的,可在工程竣工驗收五方主體會簽后,先行返還所繳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總額的70%。建筑企業推行“周薪制”,在實施過程中未發生欠薪行為的,可在年度企業綜合信用評價信息采集中加5分,在企業評先評優活動中,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對不履行企業按上限收繳保障金
按照《意見》,經監管部門認定,對不履行《推行農民工工資“周薪制”承諾書》的建筑企業,應補繳減免部分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在承攬新工程時按上限收繳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同時在哈爾濱市建筑市場監管平臺曝光,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將其不誠信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各級建設行政部門負責對推行農民工工資“周薪制”的建筑企業登記備案、簽訂《推行農民工工資“周薪制”承諾書》,哈爾濱裝修公司,負責監督指導、考核認定以及對履行不到位的建筑企業責令整改,并出具享受相關激勵政策的認定書。
(來源:哈爾濱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