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一次性提交報備材料,到今天拿到所有審批件,僅僅17天,我們就可以開工了,這是我們沒有想到的,如果沒有‘標準地’改革,沒有長春新區和高新區相關部門大力支持,我們企業不可能在2019年10月前完成建設周期,為一汽大眾提供電動汽車核心零部件……”富奧翰昂汽車零部件(長春)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于闊激動地向記者介紹。
今天上午10時,在長春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富奧翰昂汽車零部件(長春)有限公司一次性領取了建設工程10項許可證書,下午1時該項目開工。從8月30日首塊“標準地”掛牌出讓,長春新區僅用13個工作日,就完成建設項目全部審批,包括18個部門的31項審批事項,比常規審批減少100多個工作日。這是作為我省“標準地+承諾制”改革試點單位的長春新區,貫徹落實全面推進“只跑一次”改革精神,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完成“標準地”出讓的首次嘗試。
長春新區“標準地+承諾制”改革試點工作,可以總結為“3+4”的成果,即三項實踐、四個創新:
三項實踐:一是實踐“標準地”出讓,將建設標準、能耗標準、環境標準、產業標準納入土地出讓條件,企業拿地時,就已經知道該地塊的要求和標準。二是實踐“承諾制”審批,企業以“一窗受理”的形式申報,先取得一次性告知單,并簽訂“承諾書”,各審批部門容缺辦理,實現并聯審批、限時辦結,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三是實踐“帶方案”競拍土地,企業利用土地出讓公告、競拍、摘牌公示等時間,啟動建筑方案設計,各審批部門提前服務,對該項目方案進行輔導和預審。
四個創新:一是流程創新,“企業、政府、中介”三線同步,實現全流程大并聯,有效利用政府公示公告期,企業、中介提前介入,提前準備技術審查要件,進一步壓縮審批流程;二是審批創新,由被動受理式變主動輔導式,主動提前服務,審批部門一對一輔導,企業提前入場答卷,確保各項審批一次性通過;三是服務創新,設立“領辦員”,指導三線同步跑,全程帶領辦理各項事項,哈爾濱裝潢公司,保證流程不出錯;四是告知創新,針對辦事企業,發放訂制化的一次性告知單,將涉及部門審批事項的標準、要求、監管節點一次性告知企業,實現更加公平透明的“陽光審批”。
目前,長春新區“標準地+承諾制”改革試點工作,按照工作籌備、地塊定標、按標出讓、承諾許可、按標施建、對標驗收六個階段開展,已完成前四個階段的工作。
(來源:吉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