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記者從銀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銀川市不斷放寬惠民政策,適時調整申請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收入標準,自2019年2月1日起執行調整后的申請住房保障資格家庭收入標準。
根據國家統計局銀川調查隊數據顯示:2018年銀川市城鎮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為35586.3元。按照《銀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哈爾濱裝修公司,“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鎮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標準60%以下”,即由上一年度的1650元調整為本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780元;“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承租資格、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鎮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水平的1.3倍”,即由上一年度的3580元調整為本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3855元;“申請限價商品房購買資格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鎮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水平的1.5倍”,即由上一年度的4130元調整為本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4450元。
隨著銀川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自2009年以來,銀川市開始逐年對申請住房保障條件中“家庭收入標準”進行適時動態調整,至今已連續調整9次,確保中低收入的困難家庭能及時納入保障范圍,切實解決中低收入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來源:寧夏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