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近日發布了《山東省綠色建筑促進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規劃建設、運營管理、技術推廣、引導激勵、法律責任等方面,對政府及部門如何推進綠色建筑發展作出了明確規定?!掇k法》共7章、42條,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提出,山東省綠色建筑實行分級遞進和分類遞進相結合的推廣模式。新建民用建筑(3層以下居住建筑除外)應當采用國家和省規定的綠色建筑標準,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應當按照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
《辦法》同時對土地出讓、規劃、設計、施工、竣工驗收、運行維護等環節提出了技術與管理要求,并明確了有關部門管理職責及建設、設計、施工、物業管理等單位的責任。
為推動綠色建筑發展,《辦法》單列了“引導激勵”一章,哈爾濱家裝公司,明確對綠色建筑的科研開發、建設、運營等實行稅收減免、容積率獎勵、用能價格優惠等扶持政策。
《辦法》鼓勵綠色建筑技術推廣,要求推廣應用自然通風、天然采光、雨水利用、可再生能源應用、建筑廢棄物利用、綠色建材等成熟適用技術產品。鼓勵應用墻體保溫材料、節能門窗、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適宜技術建造綠色農房。同時,鼓勵綠色建筑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規定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筑工程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與產品,在新建建筑規劃條件和建設條件中明確裝配式建筑要求,鼓勵推廣裝配式建筑全裝修。
(來源: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