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日前,新疆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自治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確定克拉瑪依市、庫爾勒市、阿克蘇市、奎屯市和吉木莎爾縣5個試點市、縣先行推進改革,要求在2018年年底前從工程項目立項到竣工驗收全流程審批時間壓減至120個工作日以內。2019年在全區范圍內推廣,上半年實現審批時間壓減至120個工作日。到2020年,全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一半以上。
《方案》在優化審批流程方面提出“四個整合”:整合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辦理環節,對政府投資項目,根據項目類型和規模大小整合可行性研究的初步設計文件,以初步設計深度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對劃撥土地項目,屬于同一審批主體的,選址意見書和用地預審合并一個事項辦理;整合工程建設許可階段辦理環節,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時一并進行設計方案審查,建設用地批準書核發時合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整合施工許可階段辦理環節,將消防、人防等技術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由建設單位委托同一家施工圖審查機構對規劃、建筑、消防、人防、交通、市政、電力、衛生、抗震等專業進行聯合技術審查并出具各專業審查報告,各部門依據專業審查報告作出審批決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核發施工許可證時,一并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整合竣工驗收階段辦理環節,建設項目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建設單位將相關資料報規劃、國土、消防、電力、通信等部門申請聯合驗收。上述各部門經審查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由牽頭部門通知建設單位組織聯合驗收。建設單位根據統一出具的驗收意見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在精簡審批事項、條件和環節方面,《方案》明確,以事中事后監管為原則,事前審批為特例。凡是無法律法規規章依據或行政機關自行設定的審批服務事項一律取消;無法律法規依據實施的評估、鑒定、檢測等中介服務一律取消;對下級機關有能力承接的審批事項,能放則放,能授盡授;對于能夠通過承諾或其他形式轉為事中事后監管的,建立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機制;對于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在辦理中取消施工合同備案、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前現場安全質量措施審核及建設單位建設資金落實情況審核等前置條件;取消建設工程報建、建筑節能設計審查等事項;招投標情況備案一律作為告知性備案,不作為招標、中標的前置條件;對社會投資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可自行決定發包方式;對在同一辦理階段的多個審批事項,屬于同一審批主體的,合并一個審批事項辦理,哈爾濱裝飾公司,不屬同一審批主體的,并聯辦理?! ≡诠芾矸绞椒矫?,《方案》提出“三個轉變”:對能夠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方式替代的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所有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方案由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審查,需相關部門出具審查意見的,由規劃部門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對能夠通過事中事后監管糾正且風險可控的審批事項,允許信譽好的建設單位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部門可直接作出審批決定。
在審批時序方面,《方案》作出6個調整:建設單位可以在項目正式立項前,自行對各種條件發生變化而導致勘察、設計招標失敗的風險進行評估,并按有關規定開展勘察、設計招標活動;先期完成土地儲備、采用劃撥供地方式的公共服務項目的基礎建設和應急工程,可以將用地預審、用地協議作為使用土地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用地批準手續在施工許可前完成即可;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在取得用地規劃許可后,可采用告知承諾的方式,承諾先期施工不影響被征地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的權益、明確完成征地手續和辦理建設用地批準書的約定期限等事項,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于有特殊工期要求的社會民生、生態文明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可采用上述告知承諾方式取得劃撥決定書,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環評、節能審查、地震安全性評價等不作為項目審批或核準條件,地震安全性評價在工程設計前完成,環評在開工前完成;供電、燃氣、熱力、通信等市政基礎設施報裝提前到施工許可證核發后辦理。在工程建設階段完成相關設施建設,竣工驗收后直接辦理接入事宜。
據了解,目前,新疆5個試點市、縣正積極推進改革工作,將相繼制定出臺方案,扎實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來源: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