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建廳、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黑龍江省房地產經紀居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哈爾濱裝飾公司,通過房屋基本情況、轉讓價格與定金、轉讓內容、經紀服務內容及收費、交易手續辦理及收費、付款方式、房屋交接、責任義務、戶口遷出等事項、雙方約定其他事項、送達、服務期限、爭議的解決方式、簽約效力等十五項條款,規范了房地產經紀機構為房屋交易當事人提供居間代理服務簽約內容和居間服務行為。在填寫說明第八條特別進行了提示:為確保交易資金安全,提醒買賣雙方將交易資金存儲在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的資金監管賬戶內;在轉讓價格與定金及付款方式條款中,合同文本重點明確開展代收代付業務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必須將交易當事人支付的定金、首付款等購房款存入指定的資金監管賬號,并要在合同中填寫唯一的資金監管賬號戶名、賬號。目前,我市已經要求房地產經紀機構推行使用示范文本,同時開展存量房代辦貸款業務的,各金融機構應當要求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交簽訂的黑龍江省房地產經紀居間服務合同。